招标编号:0747-2360SCCZS031
1. 招标条件
本次15万吨/年废有机溶剂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监理的招标人为航天国华资源再生(湖州)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下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项目:15万吨/年废有机溶剂再生综合利用项目(一期工程)。
2.2 工程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内。
2.3 工程项目规模:项目规划建设15万吨/年废有机溶剂再生循环利用,分两期建设,一期规划建设7万吨/年NMP废液回收。项目首先启动一期工程建设,预留二期装置的公用工程条件。
2.4 招标项目:施工监理。
2.5 招标范围:包括整个工程施工合同履行的全过程,涵盖施工准备、土建工程、消防工程、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等施工全过程、工程验收等阶段的监理。每阶段的监理都包括但不限于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HSE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工作,详见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2.6 监理服务期限:
总服务期限:12个月;
监理进场时间:同步施工单位进场时间;
监理服务结束时间:竣工验收完成。
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为准,结束时间以完成本合同所包含所有监理工作内容为准。
2.7 监理服务地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工业功能区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国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化工石油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2 业绩要求
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化工工程监理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首页、合同范围页、金额页、签章页)复印件。
3.3 人员要求
3.3.1 总监理工程师
(1)55周岁及以下,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3)自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不少于1个化工工程监理项目中担任过总监理工程师职务,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首页、合同范围页、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页、金额页、签章页)复印件,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总监理工程师姓名,须提供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4)须提供在本项目期间不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须提供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内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2 拟组建项目人员要求:
3.3.2.1土建1人、安装1人、电仪1人,均应满足以下要求:
(1)28-50周岁及以下,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具备相应专业监理员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3)具有5年及以上专业监理工作经验,须提供履历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须提供在本项目期间不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须提供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内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3.2.2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
(1)50周岁以下,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2)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建筑业C类安全考核证;
(4)5年以上安全监理工作经验,须提供履历表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须提供在本项目期间不承担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须提供投标人单位近3个月内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3.4 信誉要求
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7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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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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