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2023年嘉陵区智慧渔政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市分公司2023年嘉陵区智慧渔政运维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第三次)(项目编号:CICDI-SCTT-2023-1006(3))
1.2 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1.3 采购
1.4 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72万元(含税),拟采够运维技术服务,本次比选的预估规模、货物/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产品/服务种类 | 产品/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如有) | 预估规模 | 服务地点 |
1 | 服务 | 设备调试费 | / | 53.77万元 (不含税) | 四川省南充市 |
2 | 服务 | 运维服务费 | / | 14.15万元 (不含税) | 四川省南充市 |
1.6 标段划分:不划分
1.7 中选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一家,评审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排名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第1名至第2名的参选人为中选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服务能力得分高者优先。原则上,推荐中选候选人数量2名,若可推荐中选候选人数量不足,无法推荐2名中选候选人时,可按实际数量推荐。中选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采购人根据评审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确定第一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
1.8本项目设置最高不含税参选限价,参选人所报的每一项不含税单价高于每一项最高不含税参选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项目拟采够运维技术服务,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3服务地点:四川省南充市。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按照需求方质量标准及规范相关要求执行。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3.2财务要求:参选人需提供2020年度和2021年度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成立日期满足规定年份的,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②参选人若因成立年限不足,无法全部提供本项要求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则提供成立后满足本项要求的财务审计报告和成立当年度盖章的财务报表扫描件,以对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中相应数据进行评审。③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正文签字盖章页、利润表。财务报表需提供成立当年度盖章扫描件,至少包含利润表。原件备查。
3.3业绩要求:参选人须提供2020年1月1日(含)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时间范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累积金额不低于60万元的类似业绩。
注:①类似业绩范围:监控设备安装调测类项目类(业绩描述)。2、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中应体现合同项目名称、服务内容页、金额、签署单位、签署日期及签字盖章页等内容)。合同中有明确金额则以合同金额为准(固定金额或框架合同金额均可,以签订的合同金额含税金额为准,无须提供订单或结算文件);合同中未能体现明确金额的需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订单或结算文件(评审时以订单或结算文件累计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订单和结算文件,以结算文件为准),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3、如证明文件模糊不清或缺失的,视为无效业绩;合同中的内容描述不清晰或无法证明属于应答同类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4、本项目参选人之间的业绩为无效业绩。5、以上纸质材料原件备查。
3.4控股、管理关系
(1)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选项目应答。
(2)参选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参选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应答。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3.6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有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自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四川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纳入监控设备安装调测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惩戒期未满的。
(11)不同参选人在采购平台递交的应答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的。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以及《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
3.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5.比选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通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发售电子比选文件,具体如下:
5.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3月22日09时00分至2023年3月2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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