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招)胜利油田新能源开发中心孤东采油厂孤东管理一区106MW光伏电站电能储转换供电装置(299998)公开招标2391采购招标公告 |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招)胜利油田新能源开发中心孤东采油厂孤东管理一区106MW光伏电站电能储转换供电装置(299998)公开招标2391(WZ20230308-2999-3371-B1)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电能储转换供电装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电能储转换供电装置\10MW/20MWh含电池簇/PCS/EMS/BMS | 1.00 | 套 | 包1-电能储转换供电装置 |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人提供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证明,或者承诺收到中标通知书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未履行承诺的供应商纳入投标不诚信记录,在新一轮招标评标中予以扣分。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3.1.7 投标人须通过ISO9001或GB/T19001质量体系认证,通过ISO14001或GB/T2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或GB/T45001或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前述提供的证书状态有效(投标人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1.8 投标人须承诺不提供梯次利用电池和库存电池,库存电池生产日期自交货日期起不超过180天。 3.1.9 投标人选用的储能专用电芯品牌为宁德时代、比亚迪、LG或同级别品牌,电芯必须选用280Ah磷酸铁锂电芯。 3.1.10 本次采购范围包含电芯/电池模组、BMS(电池管理系统)、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系统)等关键设备,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备电芯或PCS(储能变流器)的自主研发及生产能力;(2)具备组合电池(电池PACK)生产线。投标人提供产线设备清单、照片和生产线设备采购合同关键页作为证明文件。 3.1.11 投标人承诺提供的BMS和EMS不涉及知识产权纠纷。 3.1.12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接受《胜利油田物资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胜油局发〔2022〕48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办法履行相关权力和义务(见附件)。 3.1.14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书面承诺货物交付并经检验或验收合格后,乙方应于 10 日内开具发票,到甲方办理结算挂账手续。因乙方未及时开具发票或其它乙方原因导致款项延迟支付的,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质保金规定参照合同条款。若有变化,按胜利油田分公司统一付款政策执行。 3.1.15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交货期为2023年6月15日之前,满足交货要求。 3.1.16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开标日前36个月至开标日前2个月(时间以发票日期为准)】须具有1项业绩不小于100MWh(即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集成设备,含EMS、PCS、电芯及BMS等)。投标人提供与本项目类似设备的业绩清单(清单上应显示项目名称、用户名称、合同标的物名称、装机容量、发票日期),业绩清单必须以合同和发票作为证明文件,合同与发票须对应。合同或合同附件内需显示供货清单;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的截图,必须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3.1.1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18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21日 17:00时至2023年3月28日 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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