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离行式自助设备配套安防设施(三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情况介绍: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市分公司离行式自助设备配套安防设施(三次);
2、项目编号:YBCG2023-007;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21,180.00元);
4、采购内容:110联网报警装置、出入口控制系统、紧急报警对讲装置(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5、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5天内;
6、供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7、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专业规范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2.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信息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提供承诺书)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7)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8)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报;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0)列入中国邮政采购投标人黑名单及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异常经营名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4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3.1报名时间:2023年4月14日-2023年04月20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