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山经济开发区安置房三期(项目名称)/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彭山经济开发区安置房三期已由彭山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109-511422-04-01-704485】FGQB-018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市彭山鑫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市彭山鑫城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眉彭发改招管〔2023〕9 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鹏宸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眉山市彭山区谢家街道。
2.2 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 97200 万元, 总建筑面积 245941 ㎡,项目容积率 2.0(除出入口连接道路面积面积外,容积率2.56),建筑密度≤25%(除出入口连接道路面积),绿地率≥35%(除出入口连接道路面积),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186914 ㎡,绿地面积 25567 ㎡,修建地下室约:59027 ㎡ (主要用于停车场及相应设备用房),新建出入口连接道路面积(含人行道)20409 ㎡、小区内部道路及硬化广场等面积 28365 ㎡。
2.3 总投资:972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2.5 计划工期:工期控制目标810日历天,施工期延长及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服务。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监理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招标要求: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4月29日 09:00至2023年5月8日 23:59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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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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