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2023年-2025年原料虫害药物防治”已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C53A00523001038
2.2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红河卷烟厂2023年-2025年原料虫害药物防治。
2.3招标范围:①负责招标人承租仓库在储原料(含招标人生产周转原料)磷化铝整库熏蒸或其他方式虫害药物防治工作,以及磷化铝熏蒸涉及的原料装卸、搬运移库、堆码等配套工作。②负责省际调拨原料磷化铝帐幕熏蒸专项虫害药物防治工作(集团通知不需要杀虫的除外),以及磷化铝熏蒸涉及的原料装卸、搬运移库、堆码等配套工作。
2.4服务期限:2023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共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2.5项目实施地点: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城郊工业园(弥勒市区南郊七公里处)军校仓库。
2.6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加盖投标人鲜章的复印件)。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由招标人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3.2.2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记录。(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统一上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2.3投标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统一上网查询,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并作为最终审查依据)。
3.3关联关系:
3.3.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2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廉洁诚信承诺书》和《与招标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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