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光明电源基地项目大宗化学药品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 深圳能源光明电源基地项目大宗化学药品采购
招标编号:0310-ZBZX-材料-20230127
日 期:2023年 5 月 9 日
1、(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 深圳能源光明电力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本工程规划建设5台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本期工程建设3台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发电机组,远期预留2台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的扩建条件,总规划容量约为3600MW级。
本期工程计划2022年7月底主体开工,3台机分别于2023年12月、2024年3月和5月投产。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 2023年5月-2025年5月光明电厂大宗化学药品采购,包括但不限大宗化学药品的供货和伴随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2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1-1要求提交《投标承诺函》,并符合格式1-1内容的要求。(证明文件:招标文件第五章格式1-1 投标承诺函,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信用电力”网站(http://creditpower.cec.org.cn)黑名单中。(证明文件:以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当日的“信用中国”及“信用电力”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5.4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许可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次氯酸钠)(证明文件: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5.5投标人须具有《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若委托第三方,需提供第三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与合作协议(证明文件:提供投标人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复印件;或提供第三方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与合作协议复印件)
5.6 业绩要求:
自2023年1月1日起,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国内燃煤或燃机电厂化学药品合同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需清晰体现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3年 5 月10日09时00分至2023年 5 月 20 日17时00分;
7.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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