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中县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中县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已由榆中县水务局以榆水发〔2023〕8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榆中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2023年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榆中县2023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2.1.2、建设地点:位于榆中县青城镇的青城村、和平镇大水洞村、上花岔乡上花岔村。
2.1.3、计划工期:总工期:3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6月12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07月11日
2.2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青城镇青城村麋鹿沟新建左岸护堤52m,护堤采用M10浆砌石重力式结构;和平镇大水洞村新建U40渠道463.30m,U50渠道147.10m;上花岔乡上花岔村新建护坡125.60m,护坡采用M10浆砌石重力结构,栽植幼松(高1.5m)2000株。
该工程属于V等堤防工程,建筑物为5级,次要建筑物和临时建筑物为5级,设防标准按10年一遇洪水设计,地震设防烈度按7度设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一年度(2020年或2021年)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年度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投标单位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近5年(2017-2022年)具有水利工程业绩,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单位企业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驻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须为投标单位注册的在职人员(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该人员在该企业社会保险缴存凭证),项目经理须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近5年(2017-2022年)有水利工程施工经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5年(2017-2022年)有水利工程施工经历;参与本工程建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水利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其它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财务会计人员应持有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3.3、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 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
3.4、投标人需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5月17日—2023年05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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