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潍坊原油储备库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潍坊原油储备库工程监理服务已由中国兵器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民品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自有资金100.0%,招标人为山东振华石油能源储备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山东省潍坊滨海新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初步设计范围内原油储备库280×104m3库区及配套设施。
2.3 服务期限:监理直接服务期为计划开工日期前1个月至计划完工日期,监理直接服务期为19个月;收尾服务期为投产结束后。
2.4 招标范围:负责对本项目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安装、建筑相关施工内容实施质量、费控、进度、安全和环保全过程的监理服务,包括协助招标人对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投产试运、转资、结算及竣工验收等工作进行监督监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颁发的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财务要求:不要求,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违法、违约和不良诉讼,没有处于投标禁入期(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须提供执业证书),且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年内的养老保险证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近八年(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1项单罐容量10万立方米(含)以上且总容量120万立方米(含)以上原油储备库(或原油库)项目工程监理业绩(项目业绩基础信息以合同为准,须包含项目名称、单罐容量、总容量、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拟派总监理工程师信息须体现在合同中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不要求,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不要求,其他要求:不要求,业绩要求:近八年(2015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1项单罐容量10万立方米(含)以上且总容量120万立方米(含)以上原油储备库(或原油库)项目工程监理(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须包含项目名称、单罐容量、总容量、签订时间及双方盖章)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5月23日 23时59分00秒至2023年05月29日 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注册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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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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