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202)
一、 招标条件
山东华电潍坊峡山区岞山6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潍坊峡山区)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岞山
街道境内。
2.2项目规模:交流侧60MW,直流侧75MWp。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8个月(以实际进场日期为准)。本工
程计划2024年5月开工,2024年12月30日全部容量并网发电。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6/16-QT-20201 | 山东华电潍坊峡山区岞山6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工程监理 | 本项目(光伏发电场、升压站、集电线路、送出线路、农业设施及相关单项工程等)从优化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施工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优化设计审查、施工图设计审查及重大技术方案审查、工程(设备、材料)采购文件审查、概(预)算审查、施工准备(含“五通一平”、围墙等临建设施)、建筑工程施工、安装施工、送出工程施工、农业设施施工、设备验收、调试、并网验收、试运、性能试验直至竣工验收、资料移交,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结算审核、变更审核、现场签证审核、另委工程审核、竣工图审核、档案、风险防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移交生产、达标投产、项目审计、专项验收(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消防、节能和安全)、竣工决算、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特别说明:本次招标不包含环保监理、水保监理。投标人应做好环保监理、水保监理的协调配合工作。 | 2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山东华电潍坊峡山区岞山60MW农光互补光伏项目工程监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https://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8.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3个50MW及以上集中式光伏电站工程监理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等)。投运业绩证明材料: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9.招标人不接受2020年至2022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04-15 13:30到2024-04-22 23: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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