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广州期货交易所2023至2025年天河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代理编号:ZB-04-04A-2023-D-E09937),招标人为广州期货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内容:本次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食堂运营管理、人工成本及管理服务、原材料采购、生产制作、食品配送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2.2 项目服务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1号寺右万科中心8楼员工食堂。
2.3 服务对象:广州期货交易所员工及相关工作往来人员。
2.4 项目上限金额:本项目采购1家中标供应商。项目上限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6 质量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用户需求书》。
2.7 服务周期:乙方的服务期限为贰年,服务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2.8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若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或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报价进行修正后的修正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为独立法人设立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独立法人出具的唯一投标授权书,授权书需明确投标人的权限范围,并提交独立法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2 投标人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书持有人须为投标人,总公司与分公司不能互用证书)。
3.3投标人目前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和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5本项目只接受按本招标公告规定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3年05月25日到2023年05月30日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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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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