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萍乡石油分公司金秋等十座加油站汽服建设项目(二次招标)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萍乡石油分公司金秋等十座加油站汽服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以《关于萍乡安源洪山、莲花工业园等14座加油站新建汽服网点所需资金的批复》及《关于调整自购自建汽服项目批复资金的通知》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萍乡石油分公司金秋等十座加油站汽服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萍乡石油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胜利油田中睿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名称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萍乡石油分公司金秋等十座加油站汽服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地址为江西省萍乡市。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江西萍乡石油分公司金秋等十座加油站汽服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2.2 建设地点:金秋等十座加油站。
2.3 建设规模:金秋等十座加油站汽服建设项目。
2.4 建设投资:871246.74元(含税价)。
2.5 计划工期:8天/站。
2.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 标段招标范围:洗车机基础、线路安装、设备安装等工作内容。
2.8 其他:施工作业现场全过程视频录像,录像保存期限一年,视频资料随竣工资料移交发包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企业负责人应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A证)。
(3)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4)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
(6)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汽服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20万元,且累积合同金额≥100万元。同时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与网站查验截图,发票开具时间需在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个月之间,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7)外省中标人中标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赣备案承诺。
(8)依法合规承揽项目,不转包(卖标)、挂靠及违法分包承诺。
(9)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申报当期合同价款时,应向本公司出示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的《工资支付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专户专款专用,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10)承包商服从我公司管理承诺。根据《江西石油分公司建设项目承包商记分量化考核管理实施细则》,《江西石油建设项目施工承包商考评管理办法》对承包商开展考核。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以下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承包商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汽服或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执业业绩且合同金额≥20万元;
(2)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中级技术职称(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汽服或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合同金额≥20万元;
(3)项目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缴费证明),近三年以来(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有汽服或建筑工程施工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且合同金额≥20万元。
(4)业绩认定说明: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与网站查验截图,发票开具时间需在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前1个月之间,发票信息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查为真实有效且信息一致(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为有效业绩,否则为无效业绩。如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发现发票信息无法查询或发票信息不一致,视为业绩作假,按投标人不诚信行为进行处理。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5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电子版)等相关资料时间:(1)获取时间:2023年05月29日10时30分至2023年06月05日17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06月05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