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石河子开发区服装行业标准厂房项目改造工程(招标项目编号:BTJY08GCGK2023297),已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经开备〔2023〕53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石河子市经开明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开发区东七路以东、北七路以北 3.工程规模:一、室内改造:对厂区食堂、各厂房公共区域门、窗、隔墙、地坪、水电管线进行改造施工。二、室外改造:对园区室外绿化、道路进行改造。三、其他改造:对园区其他配套设施进行改造。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可领取文件主体身份类型 | ||||
BTJY08GCGK2023297-02-01 | 石河子开发区服装行业标准厂房项目改造工程 | 一、室内改造:对厂区食堂、各厂房公共区域门、窗、隔墙、地坪、水电管线进行改造施工。二、室外改造:对园区室外绿化、道路进行改造。三、其他改造:对园区其他配套设施进行改造。 | 670 | 施工单位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2.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的投标; 3.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5.投标人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 | ||||||||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 ||||||||
五、招标文件获取 | ||||||||
1.领取时间:2023年05月30日 00:00:00至2023年06月06日 00:00:00 | ||||||||
2.领取方式: 凡 有 意 向 参 加 者 , 请 在 新 疆 生 产 建 设 兵 团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信 息 网 (http://ggzy.xjbt.gov.cn)下载招标文件。 |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0:3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 ||||||||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3年06月19日 10: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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