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西公司国能神华九江电厂2×1000MW二期扩建工程锅炉压力容器及其他设备制造质量安全性能检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30604537,招标人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神华九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湖口县
2.1.2建设规模:本期工程建设2×1000MW等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
2.1.3计划工期:#3、#4机组于2023年7月主厂房基础浇筑第一罐混凝土,#3机组计划于2025年7月投产,#4机组计划于2025年9月投产。
2.1.4 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对国能神华九江电厂二期扩建工程的锅炉、压力容器、六大管道、汽轮机、发电机以及其他重要设备等设备制造质量安全性能检验。(详细内容见第五章6.2要求)
2.2 其他:技术服务的方式:监督检验,包括设备制造厂家检验和部分零散件在安装施工现场检验。
服务期:截至第二台机组168小时试运通过后1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综合检验机构甲类)资质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5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独立承担1000MW及以上等级火电机组锅炉压力容器及其他设备制造质量安全性能检验的专项技术服务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成功投运1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从投运时间至投标截止日满1年及以上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1000MW及以上等级火力发电机组锅炉压力容器及其他设备制造质量安全性能检验的专项技术服务的项目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完成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首页→帮助中心→“投标人注册、标书购买、支付方式等操作说明”。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6-02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6-07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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