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3-CNCCC-FW-GK-1267/01
发标日期:2023年06月05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安全环保公司船舶海事卫星通信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安全环保公司船舶海事卫星通信服务 |
完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
项目概况: | 为海洋石油252、253、255、256、257、258、230、231船海事卫星通信系统的宽带网络和卫星电话等卫星通讯服务,船舶现已安装卫星互联网服务系统终端;POE 交换机、电话机、WIFI无线等设备。以保障船舶国际国内航行及码头靠泊期间正常通讯及应急联络的使用要求。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惠州,葫芦岛,龙口,海南马村等 |
服务内容简介: | 由于船舶与外界进行信息交流与沟通,包括与公司和服务甲方及生产现场上报工作,提供信息和数据,需要有资质的公司提供海事卫星通信服务,主要是网络宽带、天线硬件维保、视频回传及无线语音通话业务。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一、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3.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二、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 1. 投标人在(2020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内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海事卫星通信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若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需提供分公司的业绩。 2.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1)服务合同复印件和 2)服务验收证明文件。服务合同包含以下内容: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合同签署日期、服务名称、数量及关键技术指标等内容。服务验收证明文件包含:服务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结算发票。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一项完成订单的服务验收材料。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一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三、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内的业务种类是:国内甚小口径终端地球站通信业务,或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鑫诺卫星通信公司通信业务服务的授权书。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6月05日到2023年06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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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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