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改善水田)项目一期(六标段)土壤改良及种植管理综合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改善水田)项目一期(六标段)土壤改良及种植管理综合服务,招标人为中化环境修复(吉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安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综合利用国家试点(改善水田)项目一期(六标段)土壤改良及种植管理综合服务;
2.2招标编号:0747-2360SCCZAH10;
2.3招标范围:对全域土地进行土壤改良及种植管理综合服务包括:田块平整、田埂修筑、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种植及管理综合服务(具体详见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大安市两家子镇、海坨乡。建设规模面积为701.9384公顷;
2.5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2023年10月31日完成当年土壤改良培肥及种植与管理,2023年11月1日-2024年10月31日完成土壤培肥改良及种植与管理,2024年11月1日-2025年10月31日完成土壤培肥改良及种植与管理;政府方或项目主管单位需要甲方继续实施种植及管理的,乙方同意再连续种植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土壤改良及种植管理综合服务的能力;
3.2业绩要求: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个土壤改良及种植管理综合服务项目的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关键页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合同范围、签字盖章等关键信息);
3.3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须提供2022或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4入吉企业备案登记:参与投标的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渠道:www.creditchina.gov.cn 、www.chinatax.gov.cn、www.ccgp.gov.cn);
3.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7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须出具承诺函(格式自拟);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6月6日至2023年6月12日,登录(网址:/)领购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具体步骤请参考帮助中心-招投标指南。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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