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电子商务平台
发布时间:2023-06-07
华能辽宁分公司2023-2024年脱硫石灰石集中采购丹东电厂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6-3-06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辽宁分公司2023-2024年脱硫石灰石集中采购丹东电厂标段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华能辽宁分公司对丹东电厂2023年度脱硫用石灰石进行集中采购。
2.1项目地点:华能丹东电厂位于辽宁省东港市大东港区,距丹东市37km,距大连市287km,距沈阳市323km,现有2台单机容量为350MW的火力发电机组。
2.2本项目共1个标段,按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中标候选人。供货期间内预估石灰石采购数量如下:丹东电厂27000吨。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2024年5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年度石灰石供应累计2万吨以上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附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包含合同首页、供货范围页、签字盖章页,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3.2.2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1)投标人如果是石灰石开采加工企业,须提供有效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及专业质量检测机构对所供石灰石的最新检验报告证明材料。
(2)投标人如果是经销商,须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企业签订的相关合同。经销商须提供石灰石开采加工企业授权代理或销售合作相关文件,并参照对石灰石开采加工企业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3年6月7日9:00起至2023年6月13日17:00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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