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呼市分公司2023年至2024年职工餐厅承包服务项目
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联通呼市分公司2023年至2024年职工餐厅承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HHT-GKZB-2023-0015),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应答。
1.1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
(1)为呼市分公司的三个职工餐厅众信职工餐厅、金桥职工餐厅和金川职工餐厅提供早餐、午餐、负责采购、烹调、日常服务及负责特约指定的商务餐饮礼仪接待服务等,每天须满足不低于440人就餐能力。
(2)负责食材采购、保管、食品加工制作、员工用餐服务、厨房餐厅卫生、残剩饭菜处理等工作。
(3)负责服务范围内的公共卫生、餐厨卫生清洁工作,服务区域内的日常秩序维护、安全生产及消防工作,以及区域内的零星维修工作,服务区域面积约2000㎡。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2采购预算:522万元(不含税),税率为6%。
1.3项目类型:本项目为单一项目。
1.4资金来源:成本费用采购。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分配:中选人数量为1,中选份额为100%。
1.7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设置不含税总价4698000.00元作为最高限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应答。
1.8服务区域:呼和浩特市。
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内未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审核。
2.2应答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注: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
2.3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发证机构网站查询截图审核。
2.4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类似服务项目(物业服务(包含餐厅食堂服务)或餐厅(食堂)承包服务)业绩至少1份,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得少于200万元。
注:应答人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如为电子合同或框架须具备甲方公司水印并提供该合同下采购订单)扫描件审核,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双方签字盖章的大签页。如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期内的采购订单,则不计入有效业绩。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应答单位法人和股东不得为采购人(及下属单位)员工及亲属,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以资格审查评审日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平台的主要人员信息为准。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7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符合中国联通集团及内蒙古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8应答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合规承诺书》及《合规经营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6月12日17:00至2023年6月19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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