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市中介机构选聘(券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CZF2023-ZB-0094/028)
1.招标条件
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市中介机构选聘(券商)服务项目(招标编号:SCZF2023-ZB-0094/02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市中介机构选聘(券商)服务项目
2.2招标范围:选聘陕西有色榆林新材料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上市中介机构的证券公司,完成股份发行上市及相应募集资金承销工作等。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2.2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甲方上市完成、募集资金到账且法定持续督导期届满之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投标人连续三年(2020-2022年)取得证监会或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的A类及以上评级;
3.2投标人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证券承销与保荐),并在人员、设备、资金和专业技术能力等方面具有保障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重大诉讼或仲裁,且财务状况良好,对外没有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书面承诺及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验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截图;
3.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6投标人2020年1月至今没有因IPO或并购或重组或增发业务中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或不得处于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期间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承诺函);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且不接受子公司、分支机构投标;
3.8具备专业人员10人以上,提供包含所任职单位信息的中国证券业协会的从业资格证书截图,其中包含2名以上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当职务者,提供以上人员的任职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名片、OA截图等);
3.9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20日19时00分到2023年06月26日19时00分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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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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