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乡石油分公司长垣巨人大道站等4座加能站增设光伏发电功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竞标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乡石油分公司长垣巨人大道站等4座加能站增设光伏发电功能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石油分公司以石化销售豫发[2023]411号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乡石油分公司长垣巨人大道站等4座加能站增设光伏发电功能项目已具备竞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标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承包商参与竞标。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工程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新乡石油分公司长垣巨人大道站等4座加能站增设光伏发电功能项目设计采购施工(EPC)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中国石化长垣巨人大道加能站、东屯南加能站、鸿德加能站、封丘世纪大道加能站。
2.3采购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标段合同估算金额:30.99万元。
2.5项目概况:在四座加能站站房顶部安装光伏,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1.9千瓦。根据每块光伏板的功率情况,合理设计布局,原则上安装最接近且小于控制功率的光伏板数量。四座站的控制功率分别是长垣巨人大道加能站19.3千瓦、东屯南加能站13.6千瓦、鸿德加能站10.8千瓦、封丘世纪大道加能站18.2千瓦。
2.6采购范围:包括设计、建安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光伏组件、汇流器、逆变器、控制系统、监控系统、进出线路等)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及试运行、并网手续办理,达到安全并网发电、稳定运行条件、指导监督、技术人员培训、相关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
2.7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中石化相关规定。
2.8工期:30日历天。
3.承包商资格要求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光伏安装施工图纸应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要求EPC总承包单位具备相关设计资质或自行委托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设计成果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3.2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资格条件:
(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拟派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承包商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标。若下载了/购买了采购文件后决定不参与竞标,请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书面通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采购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参与采购活动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注册与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承包商须登录进行注册。
4.2在上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
下载时间:2023年6月20日20时00分至2023年6月27日17时00分。
采购文件500元/份,从供应商对公账户转入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备注项目名称+采购文件费(备注可简写,意思表达清楚即可)。网上报名并交纳采购文件费用后联系招标代理公司进行系统确认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开户名: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开户账户:4100 1523 0990 5966 2800
联行号:105491001599
5.响应保证金
5.1采购人(要求)承包商提交响应保证金。
5.2响应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00元整。
5.3响应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响应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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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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