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7-230122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电建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东营市金湖银河片区保温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筹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东营市金湖银河片区主体工程为银河小学、银河幼儿园建设,施工工地位于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博路以南、和顺路以北、规划二路以西、规划一路以东。银河小学规划建设40个教学班,可满足1800名学生在校学习,学校总建筑面积约30496.00㎡,其中地上27672.30㎡,地下2823.70㎡,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综合楼、实验楼、报告厅、体育馆、餐厅、人防工程等。银河幼儿园规划建设12个教学班,总建筑面积约6900㎡,最大建筑层高为四层,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活动场地等。合同工作内容:教学楼、综合楼、实验楼、报告厅、体育馆、餐厅、人防等。
2、招标范围: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东营市金湖银河片区项目所需各种型号的聚合聚苯板、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真石漆等材料,包括聚合聚苯板、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真石漆等材料的供应、计量、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合同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计划工期为2023年7月20日--2023年10月30日。
3、采购数量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聚合聚苯板 | AEPS板80mm厚 | M3 | 4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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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 | XPS板80mm厚 | M3 | 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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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 | XPS板100mm厚 | M3 | 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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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真石漆 | ACS-D | Kg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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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a、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数量,结算量以实际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不得以此作为索赔依据。并且以实际工程需求供应,由于工程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b、本次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做调整,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及市场情况进行报价。
4、交货时间:2023年07月20日。
5交货地点:山东省东营市东二路与园博路交叉口东南角。
6、质量要求:
6.1真石漆的质量要求:
6.1.1符合JG/T24-2018《合成树脂乳液砂壁状建筑涂料》标准;
6.1.2符合GB 18582-2020 《建筑用墙面 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
6.1.3符合HJ 2537-2014《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水性涂料》标准。
6.2 AEPS聚合聚苯板质量要求:
6.2.1符合GB/T 29906-2013《模塑苯板薄抹灰外墙外保温系统材料》标准;
6.2.2符合GB/T 8810-2005《硬质泡沫塑料吸水率的测定》标准;
6.2.3符合GB/T10295-2008《绝热材料稳态热阻及有关特性的测定热流计法》标准;
6.2.4符合GB/T 6343-2009《泡沫塑料及橡胶表观密度的测定》标准;
6.2.5符合GB/T 14402-2007《建筑材料燃烧热值试验方法》标准。
6.3 XPS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质量要求:
6.3.1符合GB/T10801.2-2018《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XPS)》标准;
6.3.2符合GB 8624-2012《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标准。
6.4 质保期:12个月
6.5具体技术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7、付款条件及方式:按月结算。每月15日前依据双方签字送货单据办理结算,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上个月结算货款的95%,剩余5%结算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给予支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关于聚合聚苯板、挤塑聚苯乙烯保温板、真石漆的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资质材料。
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2020年-2022年的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2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6、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
7、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提供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01日14:00时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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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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