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翼城县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翼城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I1401000278000722001 )组织公开招标,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翼城县中医医院医疗设备采购
2.项目编号:ZCFDAHW2306660188
3.招标人:翼城县中医医院
4.招标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
1.本项目共计一包,包括: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台) | 备注 |
1 | 摄影X射线机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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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大平板多功能X线透视/摄影系统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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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
2.最高投标限价:490万元;
3.采购范围包括所供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具体需求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的相应规定为准;
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
5.供货地点:翼城县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三、参与招标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特定资格:如所投产品为医疗设备,则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直接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企业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投标人属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经营备案凭证,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3年6月27日14时00分00秒到2023年7月4日14时00分00秒;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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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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