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3-CNCCC-FW-GK-1507/01
发标日期:2023年06月29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物流公司惠州地区进出口油品清关及船舶代理服务专有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物流公司惠州地区进出口油品清关及船舶代理服务专有协议 |
完工期: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
项目概况: | 为中海油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惠州地区进出口油品清关、报检、船舶出入境清关,进出口联检,船舶靠离码头服务等代理服务。 |
项目所在地: | 惠州 |
服务内容简介: | 为中海油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提供惠州地区进出口油品清关、报检、船舶出入境清关,进出口联检,船舶靠离码头服务等代理服务。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一、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和母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视为投标无效。 二、既往业绩:(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项已完成的船舶代理或油品清关的业绩。若分公司以自己名义参与投标需提供分公司的业绩。 接受正在执行的年度协议。(提示: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数量逐项公开所有的业绩证明材料,未公开业绩或公开业绩数量不足的将导致废标)。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1)合同文件 和2)服务验收材料或发票。(提示:以上2项资料,缺少任何1项都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 3、A、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项目名称等内容;B、服务验收材料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将导致废标)。 4、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未体现上述信息的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均视为无效业绩。 5、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三、证书要求: 1)投标人应提供报关单位备案证明截图(查询方式: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https://www.singlewindow.cn或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credit.customs.gov.cn) 2)投标人应提供国际船舶代理备案证明截图(查询方式:中国船舶代理及无船承运人协会http://www.casa.org.cn)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6月29日到2023年07月0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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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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