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局集团公司石家庄电力机务段、邯郸机务段机车配件维修招标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MZD2023-1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局集团公司石家庄电力机务段、邯郸机务段机车配件维修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电力机务段、邯郸机务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运营成本,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机车配件维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内容为:
A02包:包件名称DF8B型机车整体轮对大修,包件项数为:1个; 交货期为:收到待修配件后,30日内修复完成并交付段方,特殊情况下经段方同意可以适当延期;交货地点:邯郸机务段。
AO3包:包件名称电力机车车顶绝缘整治维修,包件项数为:1个; 交货期为:在机务段进行属地修,在接到段方通知后,3日内交付段方;交货地点:邯郸机务段。
A04包:包件名称乘务员工作状态预警提醒装置(AV4),包件项数为:1个; 交货期为:收到待修配件后,30日内修复完成并交付段方,特殊情况下经段方同意可以适当延期;交货地点:邯郸机务段、石家庄电力机务段。
A05包:包件名称CMD系统配件维修,包件项数为:10个; 交货期为:在接到段方通知后2小时内给予响应并在双方确认故障后8小时内使用备品进行互换修修复,特殊情况下经段方同意可以适当延期;交货地点:邯郸机务段、石家庄电力机务段。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 A02-A05包:
3.1.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国家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投标人须具有对应配件维修有效资质。维修配件为铁路机车重要零部件的,须提供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铁路机车重要零部件维修资质;须提供机车车辆零部件竣工移交记录。投标人为代理商时,其代理产品应提供配件维修商的上述证书或文件。各包件需另附资质如下:
A02包:包件名称DF8B型机车整体轮对大修。投标人须取得并提供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交-直流传动机车重要零部件高级修维修资质”中对应的轮对维修资质;
AO3包:包件名称HXD2型电力机车车顶绝缘整治维修;A04包:包件名称乘务员工作状态预警提醒装置(AV4);A05包:包件名称CMD系统配件维修。投标人须提供对应配件的新造装车协议或维修协议及技术合法性证明材料;
3.1.1.2财务要求。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招标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1.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类似项目的供货或维修业绩证明,应提供相应项目的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合同。
3.1.1.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1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投标物资因国家铁路局或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中国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1.5其他要求:
A02包:符合《铁路机车车轮管理办法》(铁总运〔2014〕254号)相关配件要求。
AO3包:整修所使用的主要材料应出具相关产品检验报告(能够出具CMA或CNAS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主要材料性能应符合技术条件要求。
A04包:须满足国铁集团《HXD3型电力机车检修技术规程C1~C4、C5修》(铁总机辆【2019】88号)和原铁道部《铁道关于印发机车车载安全防护系统(6A系统)中央处理平台及六个子系统暂行技术条件的通知》(铁运﹝2012﹞227号)的相关检修要求。
A05包:须满足TJ/JW 024-2014《中国机车远程监控与诊断系统(CMD系统)车载系统暂行技术规范》、GB/T 25119-2010《轨道交通 机车车辆电子装置》、GB/T 24338.4-2018《轨道交通 电磁兼容 第3-2部分:机车车辆 设备》执行,符合《机车车载安全监测检测设备运用维护管理细则》(技术规章号:BJG/JW103-2019)要求。
(2)投标人须确保其内部安全、生产、质量、教育培训等管理制度健全,熟悉并承诺执行铁路相关规章制度,并提供相应的管理制度目录或承诺书。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规范用工管理,支付劳动者报酬,缴纳相关保险等,具备承担相应的劳动法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投标方报价应包含维修过程中换下的废旧部件的处置费用或收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线上获取:
5.1 投标人须为(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日 8:30至2023年7月6日 17:3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