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所起重机械维保(第二次)询比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委托,拟对八所起重机械维保(第二次)采用询比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比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KY20230204B009
2.采购项目名称:八所起重机械维保(第二次)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1.供应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起重机械检查与维护规范》定期对第四章表1及表2所列起重机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检查维护要求:参照起重机的技术说明书和《GB/T31052.1-2014起重机械检查与维护规范》定期对起重机进行至少每月一次的定期检查,并对起重机进行相应的维护。其中日常检查由设备使用方(使用单位)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由供应商进行,维护内容参照规范按照时间分为月度维护、季度维护和年度维护。完成年度检查和维护后要对起重机状态进行评估,判断是否可以继续使用。在维护过程中更换的易损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上述易损件包括继电器、接触器、限位开关、刹车片、润滑油、大车,小车螺栓、张紧带、液压系统的滤芯和滤网,其他易损件由设备管理方(技条中心)负责采购(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四章)。
2.本项目采购预算30万元。最高限价为30万元。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4.服务地点:绵阳市绵山路64号、成都市银河路596号、成都精密光学工程研究中心。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告邀请方式,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单位推荐方式。
五、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 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9.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被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0.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范围包含起重机械修理)》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维修C级及以上资质。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七、询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询比保证金。
八、询比文件获取方法
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13日至2023年07月17日,每日0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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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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