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电扶梯设备采购,招标人为宁波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电扶梯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宁波市。
2.2工程规模:
8号线一期工程总体呈东南—西北走向,线路东南起于鄞州区姜村,西北止于江北区江北大道站,全长23.314km,全部为地下线型式敷设。全线设站19座,其中换乘站9座,在起终点处设置一场一段,分别为下应南车辆段和洪塘停车场。
2.3招标范围: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电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供货、安装及质量保证期到期之后的8年维保等相关服务。主要内容包括:
(1)设备:电扶梯及自动人行道的供货、安装及相关服务;
(2)设备质量保证期到期之后的8年维保服务。
具体详见《供货要求》。
2.4 交货期:16个月;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4年4月1日,每批次具体交货日期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5技术性能指标:符合国家规范、标准及《供货要求》规定。
2.6标段划分:2个标段
I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姜村站至丽园北路站(11个站)以及下应南车辆段电扶梯,招标估算价约14596万元。
II标段:宁波市轨道交通8号线一期工程泽民站至江北大道站(8个站)含自动人行道以及洪塘停车场电扶梯,招标估算价约11136万元。
注: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2个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1个标段,选择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单位,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
I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II标段
(1)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制造商,且须提供合法有效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自动扶梯与自动人行道】。
本标段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暨电子监察系统(http://61.130.44.248:4011/gbweb/login)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前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息登记”,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V2.0(http://jyxt.zwb.ningbo.gov.cn:4011/website/home)办理。
4.3 电子平台交易运行费 1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