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4-230583
一、招标条件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南方工程公司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杭州大江东基础设施三期工程项目部所需的预应力波纹管,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
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项目实施起点为江东大道,起点桩号K6+520,实施终点为红十五线交叉口南侧,终点桩号K13+190.833(钱塘区与萧山区界位置),实施长度为6.671km。其中江东大道至艮山东路北侧采用主线隧道+地面道路形式,艮山东路北侧至红十五线采用主线高架桥+地面道路形式。主线隧道长度约2280m/1座(暗埋段长度2028m,敞开段U槽长度252m),高架桥长度约4242.6m/1座,其余为主线桥隧过渡路基段;地面道路约6.46公里,其中桥梁约209.6m/5座。采用一级公路兼顾城市道路标准,主线为双向6车道,地面道路为双向6车道,地面道路标准宽度为35m。主线设计车速为80km/h,地面道路设计车速为60km/h。沿线设置互通立交1处,出入匝道口3对。项目概算总投资约50.69亿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33.38亿元。
S211钱塘段(江东大道至红十五线)公路工程项目位于杭州市钱塘区,该项目是规划S211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杭州钱塘区的骨架道路之一,是杭州市钱塘区重要的南北向道路。该项目的建设,符合省、杭州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十四五”规划,完善区域路网结构,对贯彻落实“长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国家战略、我省“交通强国、交通强省”发展战略、高水平支撑“四大建设”发展战略,构建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加快杭州城市发展,推动杭州都市经济圈建设,统筹区域城乡交通运输发展,促进钱塘区的建设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招标范围:工程所需预应力波纹管加工及其相关的装、运和技术售后服务等。
3、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和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塑料波纹管 | F-55 | 米 | 96996.00 | 含配套接管 |
2 | 塑料波纹管 | C-60 | 米 | 53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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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塑料波纹管 | C-70 | 米 | 367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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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塑料波纹管 | C-75 | 米 | 7589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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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塑料波纹管 | C-80 | 米 | 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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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塑料波纹管 | C-85 | 米 | 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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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塑料波纹管 | C-90 | 米 | 410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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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塑料波纹管 | C-100 | 米 | 953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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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塑料波纹管 | C-110 | 米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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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镀锌金属波纹管 | JBG-55B | 米 | 375.00 | 含配套接管 |
11 | 镀锌金属波纹管 | JBG-60B | 米 | 75.00 | 含配套接管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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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533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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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数量为设计图纸估算量,仅供招标报价参考,招标数量与实际需求数量可能存在偏差,最终结算量为根据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供货规格、供货时间发生改变,采购量及采购规格也应相应进行调整,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2023年12月~预计2025年12月,跟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以实际通知供应时间为准。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招标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5、交货地点:杭州大江东基础设施三期工程项目部指定施工现场。
6、质量标准或要求:
(1)塑料波纹管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桥梁用塑料波纹管规范》(JT/T 529-2016)的规定,并符合真空辅助压浆工艺要求。
(2)镀锌金属波纹管应符合《预应力混凝土用金属波纹管》(JG/T 225-2020)的规定。
(3)管道钢束成孔采用预埋高密度聚乙烯塑料波纹管成型(负弯矩钢束采用扁形塑料波纹管成型)。
(4)塑料波纹管的外观应光滑,色泽均匀,内外壁不允许有隔体破裂、气泡、裂口、硬块及影响使用的划伤。
(5)塑料波纹管密封性、抗渗性能可满足用于真空灌浆;强度高,刚度大,柔性好,不怕踩压,不易被振捣棒砸破。
(6)塑料波纹管环刚度不小于6KN/m ²,且波纹管承受横向局部荷载时,管材表面不应破裂,卸载5min后管材残余变形量不得超过管材外径的10%。
(7)塑料波纹管按规定的弯曲方法反复弯曲5次后,专用塞能顺利的从塑料波纹管中通过。塑料波纹管低温落锤冲击率TIR最大允许值为10%。
(8)无论本招标文件或合同是否有要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均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最新的技术标准为准。
7、付款条件:本合同价款以人民币支付;支付方式采用:☑银行转账 □在线支付 银行承兑☑供应链融资 □电子支付凭证等方式进行支付;其中采用公司供应链(期限为6个月)付款比例为当期应付材料货款的30%,乙方应对此予以接受。甲方验收合格且乙方提供相应货物的合格、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每月供货货款总额的5%作为质保金,剩余货款按照75%比例支付,结余部分累计至次月,按上述比例支付,以此类推,最后一次供货的次月付质保金以外的货款。质保期为6个月,质保期截止未有质量问题,质保金将无息累计至当月付款总额中支付。特殊情况因项目资金不足而无法按既定付款方式支付时,采取支付资金渠道(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自筹、分局垫付或采用公司供应链融资渠道等)进行支付。
8、投标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税率为13%,为一票制结算。
9、如果合同因某种原因无法执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补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及以上,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投标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有预应力波纹管供货业绩,在近三年(2020年至今)内的预应力波纹管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附中标通知书与合同扫描件,含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应具有预应力波纹管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3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税率13%,为一票制结算。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04日17:00前(北京时间)在平台(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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