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3-7-28 20:43: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编号:hizw20230728007)已由文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文审批〔2023〕19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文昌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文昌市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在文昌市抱罗镇、翁田镇、冯坡镇等12个自然村新建10座污水处理站,其中:抱罗镇4座、翁田镇3座、冯坡镇3座,各个自然村污水处理站规模分别为20m3/d、40m3/d;同时新建污水管道11982m,其中:高密度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管径DN200为8171m,高密度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管径DN300为3811m;污水检查井共450座,其中:新建Φ=1000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18座,Φ=700圆形塑料污水检查井332座;污水沉泥井共107座,其中:新建Φ=1000圆形混凝土污水沉泥井44座,Φ=700圆形塑料污水沉泥井63座;U-PVC污水出户管dn160为6930m,成品塑料接户小圆井472套,新建化粪池191座,化粪池修复271座。以及在抱罗镇、翁田镇、冯坡镇、锦山镇等43个自然村内建设垃圾分类亭43个,其中:抱罗镇12个、翁田镇12个、冯坡镇7个、锦山镇12个。主要包括污水管网工程、污水接户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及垃圾分类亭等工程。。招标控制价19,131,475.52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9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文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一标段);标段编号: hizw20230728007001;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4369834.5200
标段2: 标段名称: 文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二标段);标段编号: hizw20230728007002;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4856635.6900
标段3: 标段名称: 文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三标段);标段编号: hizw20230728007003;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4857188.1700
标段4: 标段名称: 文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四标段);标段编号: hizw20230728007004;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5047817.14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标段2: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标段3: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标段4: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标段2: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标段3: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标段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的同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标段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的同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标段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的同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标段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的同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如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标段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如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标段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如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标段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如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4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07月29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8月04日 23时59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文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文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项目编号:hizw20230728007)已由文昌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文审批〔2023〕19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文昌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文昌市
2.2项目内容及规模:项目拟在文昌市抱罗镇、翁田镇、冯坡镇等12个自然村新建10座污水处理站,其中:抱罗镇4座、翁田镇3座、冯坡镇3座,各个自然村污水处理站规模分别为20m3/d、40m3/d;同时新建污水管道11982m,其中:高密度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管径DN200为8171m,高密度聚乙烯(HDPE)双壁波纹管管径DN300为3811m;污水检查井共450座,其中:新建Φ=1000圆形混凝土污水检查井118座,Φ=700圆形塑料污水检查井332座;污水沉泥井共107座,其中:新建Φ=1000圆形混凝土污水沉泥井44座,Φ=700圆形塑料污水沉泥井63座;U-PVC污水出户管dn160为6930m,成品塑料接户小圆井472套,新建化粪池191座,化粪池修复271座。以及在抱罗镇、翁田镇、冯坡镇、锦山镇等43个自然村内建设垃圾分类亭43个,其中:抱罗镇12个、翁田镇12个、冯坡镇7个、锦山镇12个。主要包括污水管网工程、污水接户工程、污水处理设施工程及垃圾分类亭等工程。。招标控制价19,131,475.52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9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文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一标段);标段编号: hizw20230728007001;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4369834.5200
标段2: 标段名称: 文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二标段);标段编号: hizw20230728007002;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4856635.6900
标段3: 标段名称: 文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三标段);标段编号: hizw20230728007003;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4857188.1700
标段4: 标段名称: 文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四标段);标段编号: hizw20230728007004;标段类型: 施工;控制价:5047817.14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标段2: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标段3: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标段4: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6质量要求:
标段1: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标段2: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标段3: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标段4:符合现行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的同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标段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的同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标段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的同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标段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换发的同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2 标段1: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如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标段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如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标段3: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如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标段4: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如联合体投标的自行指定一家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5)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须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4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4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的投标人须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3年07月29日 00时00分至2023年08月04日 23时59分,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2 标段1(标段名称:文昌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提供选择 含 图纸),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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