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数字照明系统改造项目(二次)
哈产委采(2023)第0176号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数字照明系统改造项目(二次)”已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哈尔滨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数字照明系统改造项目(二次)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节约轨道交通照明运营成本,提升节能减排工作,将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8座车站照明灯具进行数字化节能改造,并推进中国自愿核证减排量核定工作。根据图纸以及现场实地踏勘情况,目前1号线一期工程18座车站共包含灯具38574盏,共计约为850kw。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周期自竣工验收之日起10年。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质量标准:合格
2.8招标范围:哈尔滨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18座车站照明灯具数字化节能改造,主要范围为1号线哈东站至哈南站18座车站的站内公共区、出入口通道及出入口罩棚的内部数字照明系统的改造,包括但不限于既有灯具的现场踏勘、拆卸、系统深化、设计联络、设备生产、工厂测试、出厂检验、包装、运输(装卸)、保险、仓储、交付、安装、控制系统搭建、测试、系统调试与试验、平台管理维护、与其他专业接口调试、完工测试、中国自愿核证减排量核定工作、培训、10年运行维保服务及项目维保结束后的设备核验移交工作 ,具体工作数量见用户需求书。
2.9最高投标限价:1949.27万元
2.10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已注册的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rbggzy.harbin.gov.cn/)采购投标人,未注册的投标人不具有参与评审和成交的资格;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31日09时至2023年08月04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登录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按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rbggzy.harbin.gov.cn/,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中下载对应操作手册,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缴纳采购文件费用后购买采购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下载而导致的一系列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3投标人需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进行清晰原件扫描,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填写信息时上传到对应位置。投标人需同时将以上材料,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开具发票所需信息一同发送至以及cyzbhn@163.com邮箱(邮件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招标文件售价:采购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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