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中国联通呼和浩特市分公司14部电梯维保项目(项目编号:HHHT-GKZB-2023-0032),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人(以下简称应答人)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和采购内容:中山路36号一枢纽3部电梯、中山路36号综合楼电梯2部、金川二枢纽4台、如意枢纽楼2台、众信办公楼2台、锡林路大天手机城1台维保服务,对电梯进行清洁、注油、润滑、调整、检查、修理以及零部件更换等维修保养工作,确保电梯的正常运行;对电梯安全整改,协助完成电梯设备定期检验检测的监护、组织等工作(维保费用不含电梯年度检验检测费和限速器检测费用)。
1.2采购预算:65000.00元(不含税价),税率6%。
1.3项目类型:本项目为单一项目。
1.4资金来源:成本费用类。
1.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6中选人数量及份额分配:中选人数量为1,中选份额为100%。
1.7最高限价:本项目采用总价报价方式,设置不含税总价58500.00元作为最高限价,报价超出最高限价将被否决应答。
2. 应答人资格要求
2.1.应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独立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它组织;应答人在应答截止日内未进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注: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审核。
2.2.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或近6个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函等)。
2.3.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类似采购项目(电梯维保)业绩至少1份。
注:应答人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采购订单(如为电子合同或框架须具备甲方公司水印并提供该合同下采购订单)扫描件审核,合同或框架协议必须包括签订时间、合同金额页、合同标的(或采购清单)、双方签字盖章的大签页。如框架协议未提供与之相符的协议有效期内的采购订单,则不计入有效业绩。资料不全、评审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2.5.应答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含电梯)A级资质。
注:须提资质证书扫描件审核。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应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应答单位法人和股东不得为采购人(及下属单位)员工及亲属。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及企业控股、管理关系申报表。
2.8.应答人须承诺在采购过程中符合中国联通集团及内蒙古联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废止其参与资格、中选资格、签订合同资格;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被列入中国联通或内蒙古联通禁入型供应商黑名单,则立即终止合同执行,相关后果由卖方承担。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2.9.应答人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合规承诺书》及《合规经营承诺书》。
注:须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8月03日9:00至2023年08月08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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