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大河荟项目运营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受招标人洛阳国花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洛阳大河荟项目运营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洛阳大河荟项目运营改造工程;
2、招标范围:洛阳大河荟1#楼屋面就餐区、1#楼屋面卫生间、1#楼屋面洗消间、1#楼2层佰什佰客、3#首层商管办公室、1#楼网络改造、空调移位等运营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3、招标编号:【ZJLZB-2023-040】;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预算控制金额:1667195.74元;
6、工期:9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并具有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23年01月以来在本单位任意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证明,须提供社保的个人明细查询单加盖社保部门印章原件扫描件或在社保部门开通的网站打印的社保个人明细查询单网页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查询路径。);
4、投标人须具有丰富的类似项目施工经验,须提供2020年1月以来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一份;
5、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招标采购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存在控股关系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投标,须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括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7、截止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投标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对自身资格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时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根据招标文件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08月07日—2023年08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
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