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分公司污水汽提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九江分公司污水汽提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九江分公司污水汽提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石化股份炼〔2023〕13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污水汽提装置技术改造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滨江东路230号。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025万元(含税,增值税6%)。
2.4标段招标范围:依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完成九江分公司污水汽提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的基础设计、详细设计以及项目竣工图编制。
2.5计划工期:240天(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交工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基础设计完成日期:2023年10月30日;
详细设计完成日期: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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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 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专业设计甲级(炼油工程)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 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获准从事GC1级工业管道设计许可,固定式压力容器设计许可);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近五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工程设计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项目经理持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5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 主要专业负责人持有(工艺、储运、设备、电气、仪表、结构、给排水)相应专业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行业项目)设计项目业绩。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 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终身负责,当标准规范发生变化时,设计单位有责任及时告知使用单位相应的风险和应对建议。
3.7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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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8月7日8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8月12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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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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