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一期(二批)施工总承包项目
呼玛县景区连接线工程占用草原
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一期(二批)施工总承包项目呼玛县景区连接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批复。资金来源为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资金、省本级留用一般债券及地方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采购人为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一期(二批)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办,采购代理为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占用草原咨询服务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占用草原咨询服务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一期(二批)施工总承包项目呼玛县景区连接线工程占用草原咨询服务
1.2项目业主:黑龙江省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1.3采购人:黑龙江省交投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一期(二批)施工总承包项目代建办
1.4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1.5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建设资金来自交通运输部车购税补贴资金、省本级留用一般债券及地方自筹资金。
1.6采购项目概况:
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一期(二批)施工总承包项目呼玛县景区连接线工程共包含2个子项目,均为三级公路标准,建设总里程88.764公里。具体如下:
(1)醉美龙江331边防路呼玛县景区连接线工程乡道(Y508)白三线至正棋村公路。该项目是国道丹阿公路主线通往沿线景区的连接线之一,为利用现有四级公路扩建为三级公路;路线起点位于县道(X198)白银纳至三合村公路K12+939.740与原有旧路平面交叉处,原有平面交叉是县道(X198)白银纳至三合村公路与本项目四级公路旧路平面交叉沿旧路展线前进,终于正旗村东南侧沿旧路400米、同期修建 Z001正棋至新街基公路起点处并与其顺接,终点桩号 K15+750。路线全长15.752公里,涵洞21道,平面交叉27处。
(2)醉美龙江331边防路呼玛县景区连接线工程Z001正棋至新街基村公路。该项目是国道丹阿公路主线通往沿线景区的连接线之一,为利用现有四级公路改扩建为三级公路,路线起点位于正旗村东南侧沿旧路 400米、乡道(Y508)白三线至正旗村公路终点 K15+750 处并与其顺接,桩号也继其终点K15+750 续排;终点为金山乡南侧旧路与县道(X198)新街基至三间房段起点交汇处、与旧路顺接,终点桩号K88+795.208。路线全长73.012公里,设置中桥43.26米/1座,小桥338.18米/14座,涵洞74道;设置平面交叉109处,养护道班1处。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共划分为1个合同包,包含2个子项目,单独报批,单独计算最高限价,主要工作内容如下表所示。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子项目名称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限价 (元人民币) |
01 | 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一期(二批)施工总承包项目呼玛县景区连接线工程占用草原咨询服务 | 醉美龙江331边防路呼玛县景区连接线工程乡道(Y508)白三线至正棋村公路 |
| 35,700 |
醉美龙江331边防路呼玛县景区连接线工程Z001正棋至新街基村公路 | 59,500 | |||
总最高限价 | 95,200 |
2.2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双方对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2.3服务地点:呼玛县。
2.4服务范围:提供醉美龙江331边防路一期(二批)施工总承包项目呼玛县景区连接线工程占用草原全部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编制完成本项目占用草原报告,提交符合相关要求的全部成果文件,达到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审批条件,并取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复。
2.5技术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指标要求。
2.6安全目标:服务过程中无安全事故。
2.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资格要求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备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财务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林业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3.1.3信誉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采购申请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地方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2020年1月1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1.4业绩要求:
近5年来(2018年1月1日~询比采购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占用草原相关咨询工作。
3.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采购。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供应商不得为对应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也不得与编制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否则,供应商相关响应文件均为无效。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意向供应商请于2023年8月19日0时00分至2023年8月22日00时00分,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供应商联系表(包括申请合同包、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等资料的彩色扫描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55553978@163.com(邮件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并将询比采购文件费用从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汇至采购代理机构账户。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及文件款后,将在上述时间内以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PDF版本的询比采购文件。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红旗大街支行
行 号:104261004201
账 号:166479607125
联系电话:0451-88100568
4.2询比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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