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中国联通河北承德支线管道一期工程管道购置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2023年中国联通河北承德支线管道一期工程管道购置项目(二次),(采购代理编号:09-09-04D-2023-D-C16629C01),采购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应答方(以下简称应答方)参选。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2023年中国联通河北承德支线管道一期工程管道购置项目(二次),已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承德市分公司批准采购。
1.2采购内容:
1.2.1此次管道为滦平县、双桥区、双滦区段,全部为购置,共计建设主干和支线管道6.536管程公里,折合6.536孔公里。
1.2.2采购服务的规模:采购预算57.9万元(不含税),其中:滦平县7.14万元(不含税),双桥区32.3万元(不含税),双滦区18.46万元(不含税)。详见附件3:2023年中国联通河北承德支线管道一期工程建设规模表
1.3主要技术标准:满足技术规范要求。
1.4保修期:自终验合格后一年。
1.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
1.6地点:河北承德市。
1.7本次采购划分为3个标段,每标段拟选1家中选单位,每标段中选分配额度100%。本项目允许应答人同时中选的最多标段数为3个。
序号 | 标段 | 标段名称 | 区域 | 管道规模 | 预算不含税(金额(万元) | ||
管程公里 | 孔公里 | 孔公里造价(万元/公里) | |||||
1 | 标段一 | 滦平县 | 滦平县滦阳路(磁源城北街-滦阳路段)支线 | 0.23 | 0.23 | 8.00 | 1.84 |
2 | 滦平县长城路(金色阳光小区1期东街至长城路)支线 | 0.3 | 0.3 | 8.00 | 2.40 | ||
3 | 滦平县滦安路(盛和居北街至滦阳路)支线 | 0.36 | 0.36 | 8.06 | 2.90 | ||
4 | 标段二 | 双桥区 | 双桥区双峰寺街道主干 | 3.8 | 3.8 | 8.50 | 32.30 |
5 | 标段三 | 双滦区 | 双滦区双塔山中心大街(新园路至御水大街)主干 | 0.918 | 0.918 | 10.00 | 9.18 |
6 | 双滦区滨河大街(广播局至应急局)主干 | 0.928 | 0.928 | 10.00 | 9.28 | ||
合计 | 6.536 | 6.536 | 8.86 | 57.90 |
1.8本项目设置各标段最高限价,详见报价一览表,超过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将做否决处理。
2. 应答方资格要求
标段一、二、三通用资格条件:
2.1应答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2.2应答人能按照采购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承诺书。
2.3应答人须提供本项目区域内市政建设部门或政府相关部门的建设审批手续。
2.4应答人应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应答;应答人须提供股东构成等相关材料及承诺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6本项目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处理期内)”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处理期内)”的企业参与,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7应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应答人须提供承诺书。
2.8应答人须承诺具备支撑中国联通电子商城运营能力。
2.9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应答。
标段一专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须提供中国境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同类业绩总额累计7万元以上,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合同原件(包括完整合同文本及附件),若为框架合同则提供框架合同加采购订单原件,同时应答文件中放入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原件备查(合同金额以发票为准),需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标段二专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须提供中国境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同类业绩总额累计30万元以上,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合同原件(包括完整合同文本及附件),若为框架合同则提供框架合同加采购订单原件,同时应答文件中放入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原件备查(合同金额以发票为准),需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标段三专用资格条件:
1、应答人须提供中国境内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合同以签署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日期为准)同类业绩总额累计18万元以上,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合同原件(包括完整合同文本及附件),若为框架合同则提供框架合同加采购订单原件,同时应答文件中放入对应发票扫描件,发票原件备查(合同金额以发票为准),需同时提供相应发票在税务局官方网站检验真伪的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
(2)须列表提供合同买方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方,其应答文件将被否决。
4. 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8月19日08时30分至2023年8月24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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