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赛科PHU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上海赛科PHU升级改造项目(赛科42万吨/年聚苯乙烯装置改扩建项目配套)已由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上海赛科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赛科PHU升级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第二次)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321.57万元(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在PHU单元新增包装设施的相关配套工程的详细工程设计、物资采购(不包括在上海赛科42万吨/年聚苯乙烯装置改扩建项目工作范围内已采购的包装设施(含仪控设备))、工程施工总承包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13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
①石油化工装置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业绩;
②石油化工装置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相关设计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序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相关设计专业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序列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或石油化工装置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万元)的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或石油化工装置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施工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或石油化工装置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5)采购负责人:持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3年以来有石油化工装置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800万元)或石油化工装置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的采购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3年08月24日09时00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3年08月30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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