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晋城市 高平市
一、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及范围
1、项目名称:山西长平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管道流量传感器检测
2、项目概况:目前,管道流量传感器传感器检测周期即将到期。为了确保长平公司范围内在用瓦斯抽放管道多参数传感器GD3、钻孔汇流管瓦斯综合参数测定仪CJZ4Z等传感器的正常使用,需有资质单位对上述管道流量传感器传感器进行检测。
3、采购内容与范围:长平公司范围内在用瓦斯抽放管道多参数传感器GD3、钻孔汇流管瓦斯综合参数测定仪CJZ4Z等传感器进行年度检测。
4、服务期限要求: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根据长平公司要求,对需要检测的在用瓦斯抽放管道多参数传感器GD3、钻孔汇流管瓦斯综合参数测定仪CJZ4Z等传感器,开展检测服务工作。
5、服务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1、在接收到长平公司在用瓦斯抽放管道多参数传感器GD3、钻孔汇流管瓦斯综合参数测定仪CJZ4Z等传感器,20个工作日完成检测工作,并按照检测要求,出具完整、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不得弄虚作假,由此产生的纠纷和法律问题,由检测单位负责,长平公司有进一步追责的权利。
2、送检样品检定/校准率100%;合格的出具检定/校准证书,并粘贴检定/校准证;不合格的出具检定结果通知书,并粘贴不合格标签。
3、存在外观瑕疵,经检查或送电,不具备检测条件的传感器,原则上不再送检,否则发生费用,由检测单位负责。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拥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流量计等计量器具检测和校准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供应商须具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授权资质、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资质,具有按照JJG2064-2017《气体流量计量器具检定系统表》的要求进行气体流量传感器的计量检测的技术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或计量技术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4、业绩要求:检测单位必须提供近三年的同类型气体流量传感器的检测项目的业绩证明至少3项。近三年指2020年8月至今;业绩必须为90万吨以上的高瓦斯或煤与瓦斯突出的大型矿井,以提供技术服务合同、发票复印件为准;
5、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且财务状况良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询比采购活动;
6、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3-08-28 17:30至2023-08-31 17:30;
获取方法: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在平台网上免费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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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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