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3-CNCCC-FW-GK-1972/01
发标日期:2023年09月04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涠洲12-1C平台生产水处理项目玻璃钢管线更换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涠洲12-1C平台生产水处理项目玻璃钢管线更换服务 |
完工期: | 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项目概况: | 涠洲12-1C平台生产水处理项目玻璃钢管线出现渗漏渗盐等情况,不能满足设备生产稳定性要求,需要对未更换的玻璃钢管线进行更换,以满足系统稳定运行需求。 |
项目所在地: | 涠洲12-1C平台 |
服务内容简介: | 项目主要服务内容为在尽可能保障生产的情况下,对原玻璃钢管线拆除,按技术要求更换为双相钢管线及玻璃钢管线。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1、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进行信息公开): (1)投标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以下任意2项服务业绩,其中一项单项次服务合同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上。1)海上平台/FPSO/码头的结构施工,2)海上平台/FPSO/码头的管道施工,3)海上平台/FPSO/码头的设备安装,4)海上平台/FPSO/码头的设备检修,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或盖章)、服务名称、数量等内容;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提供1项已实施的订单及订单相应的完工验收报告或结算明细单或发票。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4)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资质要求(开标环节需进行信息公开): 投标人应具备并提供有效期内的海上设备维修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2))。 4、体系要求:投标方投标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3年09月04日到2023年09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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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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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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