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际华(上海)工程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激光粒度仪及纳米粒度和Zeta电位分析仪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360SCCZG127
1. 招标条件
本次新兴际华(上海)工程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激光粒度仪及纳米粒度和Zeta电位分析仪的招标人为新兴际华(上海)工程科技研究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如下货物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激光粒度仪及纳米粒度和Zeta电位分析仪
招标范围: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1 | 激光粒度仪 | 1台 |
2 | 纳米粒度及Zeta电位仪 | 1台 |
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上海市甲方指定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
交货期:收到预付款后5个月内
质保期:三包期为一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证明材料:(1)资产负债表(2)现金流量表(3)利润表)。
3.3 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项激光粒度仪及3项纳米粒度和Zeta电位仪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合同供货范围同时包含激光粒度仪、纳米粒度及Zeta电位仪两类设备的,可分别认定为两个设备的业绩)。
3.4 信誉要求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
3.5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就本次招标(直接)授权(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代理商,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2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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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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