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安徽联通六安裕安区城市运营指挥中心装修及智能化ICT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3年度安徽联通六安裕安区城市运营指挥中心装修及智能化ICT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编号:ZJZB-2023-17953),招标人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第一次招标情况:招标代理编号ZJZB-2023-16856,公告时间为2023年8月14日18时00分至2023年8月21日18时00分,第一次招标中报名参与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家,第一次招标失败。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六安城市运营智慧中心装修及智能化,主要建设内容为:城市运营指挥中心-装修、城市运营指挥中心-空调、城市运营指挥中心-智能化、城市运营指挥中心-弱电工程及消防系统、城市运营指挥中心-UPS供电系统、档案馆馆藏存储系统扩容等。
1.2采购预算:4165397.26元人民币(不含税)。
1.3技术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要求。
1.4交付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及调试工作。
1.5实施地点:安徽省六安市。
1.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7标段划分:标段(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中标人数量1家,中标份额100%。
1.8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施工部分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1155963.30元,设备及材料部分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3000000.00元,服务部分不含税总价最高限价为9433.96元。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清晰可辨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内容至少应包含“营业执照信息”和投标人或投标人总公司的“股东/发起人信息”。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都需提供。
2.2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证明资料(如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等)。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或法人证书等营业证明资料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都需提供。
2.3投标人须能开具或承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提供国税局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说明文件或国税局官网一般纳税人查询截图或以往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扫描件或承诺书,提供承诺书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都需提供。
2.4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和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如投标人已按国家发布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行换证,则按照相应政策调整文件对应等级认定企业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以上证书扫描件,评标现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核实。如以联合体进行投标,以联合体中负责施工的成员的资质为准。
2.5项目团队成员要求:
1、投标人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置1名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或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证书,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置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投标人为本项目配置的现场人员须满足以下要求: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电工作业证人员,至少各1人。
注:以上人员不得复用,若出现人员复用的,则该人员无效。须提供人员清单(注明人员所负责工作)、有效身份证扫描件、相关证书扫描件(注:一级建造师须提供有效的电子版注册证书),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3年1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非第三方代缴),若提供全公司在职人员社保证明,则需将上述人员姓名、社保缴纳月份清晰标注,无社保证明则认定为无此人员。
2.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7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已签署的同类项目(建筑装修类或建筑智能化类项目)采购合同,且满足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400万元(含)人民币(含税)。如以联合体进行投标,业绩以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的业绩为准。
1、投标人须提供以上合同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合同金额、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双方盖章(如电子合同无盖章页的,可不提供盖章页,需提供至少一张电子合同网页截图证明)等内容,合同或订单等证明材料须为清晰可辨。
2、若为固定金额合同,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日期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若为框架合同,提供框架合同的同时还须提供对应的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订单需体现和框架合同的关联性,否则不予认定),业绩金额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金额为准,日期以订单或结算证明材料日期为准,未同时提供的视为无效合同。
2.7招标人有权对设备及材料进行抽检,投标人承诺承担第三方送检检测费用。投标人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8投标人须按招标人要求提供《供应商如涉及黑名单承诺书》、《松材线虫病防疫承诺书》、《供应商合规承诺》、《合规经营承诺书》、《廉洁承诺书》、《网络安全承诺书》、《安全承诺函》。
2.9本次招标接收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个。中标后不得转包及违法再发包。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2.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的;
(5)“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的;
(6)与中国联通或安徽联通合作被列入黑名单且处于业务禁入期的。
2.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9月7日20时00分至2023年9月12日2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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