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一冶炼厂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冶炼厂综合提升治理EPC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0123-ZB01303)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
一、招标条件
本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一冶炼厂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冶炼厂综合提升治理EPC工程(招标项目编号:0123-ZB01303),已完成项目决策审批,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一冶炼厂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冶炼厂综合提升治理EPC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4235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一冶炼厂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冶炼厂综合提升治理EPC工程
2.1项目名称: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一冶炼厂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冶炼厂综合提升治理EPC工程
2.2项目类型:EPC工程总承包。
2.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通甸镇黄木村委会,项目主要围绕一冶炼厂及配套渣库开展综合治理,以提升安全、环保管控水平等。
2.4项目地点:云南省怒江州兰坪县通甸镇黄木村八十一社区。
2.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文件(除生产区拆除工程),配合招标人完成初步设计内部评审、施工图设计审批(如有)、政府整改问题销号验收,提供工程施工阶段的现场技术服务,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交工验收、竣工验收、效果评价、后评价等工作。
(2)施工:浸出渣库强化风险管控工程、生产区拆除工程、土壤风险管控工程、地下水风险管控工程、地表水导排截留工程、监测和维护工程等。其中拆除部分暂估工程量:钢结构、设备及金属构件(含保护性拆除约1000吨)约9000吨;钢筋混凝土结构、浇注料、烟道砖砌体拆除约15000吨。
2.6工期要求: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3年11月20日。(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时间为准)
时间节点要求:
(1)项目初步设计,2023年11月10日前提供;
(2)工程施工图设计,2023年11月20日前提供首批施工图设计文件。
(3)项目施工,2024年4月15日前完工。施工总日历天数:147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7质量要求:满足《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一冶炼厂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方案》要求。
工程设计成果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要求,且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保证设计图满足施工进度要求。
工程质量满足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100%,单位工程优良率65%以上。其中,生产区拆除中部分设备采用保护性拆除,其他钢结构、金属构件、设备拆除后须达到不含土及其他杂物,分类堆放于招标人指定地点,具备招标人处置条件,处置方式具体由招标人另行确定。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一冶炼厂2022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冶炼厂综合提升治理EPC工程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财务报告。提供财务报表的,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六年(2018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冶炼EPC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提供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验收证明复印件或业主证明材料,以签署日期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或涉诉黑名单。
2)投标人在项目评审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项目团队要求
3.5.1 项目负责人
1)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身份证、注册证、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等)。
2)近六年(2018年至今)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至少具有1项类似冶炼EPC项目业绩,须提供载有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
3.5.2 项目设计负责人:
1)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身份证、注册证、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等)
2)近六年(2018年至今)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至少具有1项类似冶炼EPC项目业绩,须提供载有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
3.5.3 项目施工负责人:
1)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近三个月社保缴费证明等)
2)近六年(2018年至今)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至少具有1项类似冶炼EPC项目业绩,须提供载有项目负责人姓名的业绩证明材料。
3.5.4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投标人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为本项目配备不少于3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安全管理资格,并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其中,安全负责人1名,应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提供身份证、安全管理资格证(或注册证)及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
注: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本项目的项目施工负责人或项目设计负责人,但应满足其任职资格要求。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环境、安全事故,12个月内无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质量、环保事故,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2)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违约事件或拖欠员工工资现象,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3)投标文件中载明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与现场施工人员保持一致,不允许随意更换(若需更换,须征得招标人同意),并提供相应的承诺。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方应为设计方。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年09月15日9:00至 2023年09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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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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