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七氟丙烷灭火
装置气瓶、气体火灾报警控制器维修检验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ZTXYZB23-366 )
一.招标条件
受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供电段委托, 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 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气瓶、气体火灾报警控制器维修检验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符合本次维修检验范围。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一级资质、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一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具备三年内七氟丙烷灭火装置检验维修相关业绩。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气瓶充装许可证》(要求充装范围包括七氟丙烷气体,或委托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充装,提供委托授权书及证书扫描件。
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要求气瓶检验机构核准项目代码包括PD1和PD2的许可)。
5.投标人近三年有单个同类气瓶检测业绩相关资料(提供相关合同)。
6.项目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消防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本维修检验项目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实体店。经营管理中无不合格产品、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8.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提供维修检验项目明细单。
9.维修商应提供近三年内维修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结果截图。
10.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1.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 wenshu.court.gov.cn/Index)法定代表人及单位无行贿犯罪行为;
1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在报名前将标书费汇至本公告4.3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
支付完成后应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报名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联系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周日(8时-18时)。
4.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3年09月28日8时30分起至2023年10月1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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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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