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17/17-SG-212)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电水务濮阳县供水厂二期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 建设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濮阳华电水务有限公司、华电水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濮阳县城关镇
2.2 项目规模:本本期工程为二期项目,建设规模为2.5万立方米/d。本次工程内容包括包括混合絮凝沉淀池(新建)、V型滤池(新建)、清水池及吸水井(新增)、送水泵房(新建)、加药间(改造)、粉末活性炭投加车间(改造)、高锰酸钾加药间(新建)、排水池(新建)、危废间(新建)、变配电间(新建)、库房(新建)等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及相关专业所有设施、材料等的建筑工程。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11月15日开工,2024年03月31日所有主体结构(含二次结构完)交安完成,2024年6月30日完工,共计228天。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17/17-SG-21201 | 濮阳县二期土建施工 | 濮阳县二期土建施工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濮阳县二期土建施工】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同一单位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7.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独立完成标段范围内各项工作的能力。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或市政专业)资格证书。
8.资格能力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含GB/T5043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年6月-至今)至少两项相同或相近的已完工程业绩,必须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合同封面、工程内容、签字页)。
10.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07 13:52到2023-10-16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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