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区人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材料暂估价项目(第二部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CFDAHW2309120293)
一、招标条件
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受山西一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治市潞城区人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材料暂估价项目(第二部分)组织公开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财政资金及地方配套。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人民医院迁址新建项目材料暂估价项目(第二部分)
2.2 项目编号:ZCFDAHW2309120293
2.3 招标内容:固定式升降设备采购;包含设备采购、运输、安装、联调联试、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售后服务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4 交 货 期:按招标人要求分批供应
2.5 交货地点:长治市潞城区人民医院
2.6 质 保 期: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8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的生产制造商;
3.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
3.3 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以供货合同及对应的供货发票同时具备为准,近三年指2020年10月~2023年10月,以供货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近三年无违法违规经营,无因产品质量及重大合同违约所产生败诉的诉讼、仲裁、纠纷情况;
3.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
3.7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3年10月07日17时30分至2023年10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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