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6/16-QT-04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华电新和县产业园区低碳转型40万千瓦光伏项目勘察设计服务项目已由上级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库车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新和县
2.2 项目规模:40万千瓦光伏及一座35KV开关站、220KV升压站并配套40MW/80MWh储能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3年10月10日开工,2024年6月30日前完工,具体以业主通知要求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6/16-QT-04101 |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 勘察设计人负责光伏与配套储能项目、集电线路、进场道路、检修道路、防洪相关工程35kV线路,新建35KV开关站、220kV升压站、送出线路、治沙工程等所有与本工程相关的工作的勘察、设计 | 500 |
我公司标书费发票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可选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纸质发票),投标单位可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开票信息登记”菜单中设置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类型;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及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勘察设计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8.(1)投标单位须提供近 5 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2项及以上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勘察设计业绩,且具有 1 项及以上 220kV及以上变电站勘察设计合同业绩。业绩必须真实,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含合同封面、采购范围、合同签字盖章页、提供合同单位联系人或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3-10-08 17:14到2023-10-16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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