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地区2023-2025年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租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轮)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地区2023-2025年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租赁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地区2023-2025年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租赁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NBPOST-FW-2023025。
3、招标内容:
(一)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一个供应商。本项目总预估采购金额783万元/3年。
合同包号 | 采购内容 | 租赁数量及期限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最高限价(元/辆/月)含税 | 服务期 | 采购预算(万元/3年) |
1 | 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租赁服务 | 计划租赁500辆,3年内分批次下单;租期三年,车辆相应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移交签收之日算起。 | 详见租赁要求及技术规格要求 | <435 | 3年 | 783 |
(1)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将导致其报价被否决。
(2)实际下单数量以具体订单为准,采购人不作承诺。
(3)如上级管理机构有补充要求,则以最新要求为准。
(二)报价: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所租车辆的车辆成本、平台服务费、电池费用、安全头盔、相关设备费用、相关维修更换费用、税金、保险费、管理费、运输费、维护保养工时费、风险成本等完成整个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三)项目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地区。
(四)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及县(市、区)分公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投标人提供的车型须列入《浙江省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合格车辆生产企业及纳入管理车型》的名单。
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6、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10月10日09时00分至2023年10月1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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