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复烤辅料片烟物流跟踪电子标签与打印色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受招标人的委托,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本项目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复烤辅料片烟物流跟踪电子标签与打印色带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0724-2320KM144801
2.3 招标范围: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复烤辅料片烟物流跟踪电子标签与打印色带采购项目,具体内容与要求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 品名 | 规格 | 单位 | 暂估数量 | 中标人数量 | 中标比例 |
1 | 电子标签 | 150 mm *100 mm | 张 | 840000 | 1 | 中标人:100% |
2 | 打印色带 | 450m*110mm | 卷 | 800 | 1 | 中标人:100% |
注:
①本项目采用不含增值税单价形式招标,以上数量为暂估数量,实际以供货数量为准。
②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对多个品名投标且可同时中标多个品名。
2.4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技术标准、要求以及国家或行业现行的验收标准与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5 供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合同期满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2.6 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包括但不限于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集团总部及下属昆明卷烟厂、红河卷烟厂、曲靖卷烟厂、会泽卷烟厂、新疆卷烟厂、乌兰浩特卷烟厂。
2.7 交货期:供货期内,每批次供货在接招标人供货通知后30天内交货完毕。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投标人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凭证。
(2)投标人须为电子标签的制造商,具备生产加工能力。
3.2 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被正式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或中国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云南中烟“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在评标时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
(2)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评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进行查询,并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标委员会评审。
3.3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交承诺)。
3.4 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
3.5 提供符合要求的《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1日至2023年10月17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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