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阳泉市 高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阳泉市洪城北路东地块(平坦垴村)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异地建设项目2#、3#、4#住宅楼及配套服务楼工程电梯采购(招标项目编号:M1400000026009909001),已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争取国家补助资金、财政出资与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阳泉市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阳泉市洪城北路东地块(平坦垴村)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异地建设项目2#、3#、4#住宅楼及配套服务楼工程电梯采购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内容:2#、3#、4#住宅楼及配套服务楼工程电梯采购共计7台电梯,内容包含采购、运输、装卸、仓储保管、安装调试及验收等相关服务。具体规格、型号、数量等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该标段(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供货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3.2经销商须提供:经销商须提供电梯制造厂商针对本次招标的唯一授权且其代理厂商须满足本公告对制造商的所有要求。
3.3制造商须提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人员要求:电梯安装人员不少于8人(安装人员执业资格证、最近一次的社保缴费(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缴税证明(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的完税证明)、由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破产状态,即投标人应处于正常的营业状况;
3.7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3-10-1111:00至2023-10-1611:00;
4.2 获取方法:登录“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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