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局集团公司山东济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宁港航龙拱港铁路专用线工程电子汽车衡、轨道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TZB2023GCJT-049)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山东济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宁港航龙拱港铁路专用线工程电子汽车衡、轨道衡采购人为济局-山东济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山东济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宁港航龙拱港铁路专用线工程电子汽车衡、轨道衡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山东济铁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济宁港航龙拱港铁路专用线工程电子汽车衡、轨道衡采购项目。
2.2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一。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2不存在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上级管理机构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不接受信用评价为C、D级的供应商参与除公开招标以外的其他方式的采购项目,投标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不得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近三年内不存在损害采购人声誉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3.1.3代理商投标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商签署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包含生产商通过代理商向本项目提供的投标物资质量、数量及供货时间满足采购人要求的承诺。
3.1.4提供近3年内(2020年9月-2023年9月)采购物资的供货业绩(提供相应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1.5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供应商须为(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3年10月12日 17:00至2023年10月17日 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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