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A-BJGDD-2023-0110)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宝鸡供电段消防设施、灭火装置维保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宝鸡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阳平配电所消防系统检测维保等服务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服务周期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保证金(元) |
包件1 | 宝鸡供电段消防设施、灭火装置维保 | 阳平配电所消防系统检测维保 | 所 | 1 | 宝鸡供电段 | 自合同签订后40日内 | 宝鸡供电段指定地点 | 详见谈判文件 | 5180 |
隧道超细干粉系统维保 | 处 | 11 | |||||||
段部信息机房烟雾报警系统维保 | 处 | 1 | |||||||
自动灭火装置电源整修 | 处 | 18 | |||||||
自动灭火装置声光报警装置修复 | 处 | 18 | |||||||
自动灭火装置主机板整修 | 处 | 18 | |||||||
灭火器维修 | 具 | 60 | |||||||
消防站 | 处 | 1 | |||||||
购置消防沙箱 | 台 | 12 |
备注:
(1)本次实际采购的内容和数量,以包件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数量为准。
(2)本次采购,商务谈判供应商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谈判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3)采购范围包括:宝鸡供电段消防设施、灭火装置维保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商务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本项目以商务谈判供应商的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价。
(5)成交供应商结算须开具有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报名并获取本项目谈判文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谈判供应商具有消防技术服务资质等级,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气瓶检验机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瓶充装许可证;有维修检测七氟丙烷气体自动灭火系统的技术能力;
(4)谈判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服务类型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5)所用产品应为成熟定型产品,须提供投标产品经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谈判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以来消防检测或维保业绩不少于一份(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谈判。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4日至2023年10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