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工机呼兰基地消防给水系统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BCZB-23081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哈工机呼兰基地消防给水系统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项目,采购人为哈尔滨市铁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拨款。采购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必成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工机呼兰基地消防给水系统改造工程劳务分包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工机呼兰基地
2.3建设规模:哈工机呼兰基地消防给水系统改造工程劳务分包
本次哈工机呼兰基地消防给水系统改造工程:
新建消防泵房一座面积106.92㎡。新建消防水池1座容积500m³。泵房内设室内外合用消防水泵2台,消防增压稳压设备1套,高位消防水箱1座。院内新设室内外合用环状消防给水管网。 南、北检修库新设室内消火栓给水系统。消防泵房采暖系统、通风系统安装。新建2*80kVA箱变一座为新建消防泵房供电。机干07、贯通129新设双杆电缆操作台,设隔离开关。防雷系统安装。
2.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内(具体合同期限以与采购人签订为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7采购范围:完成本项目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资质要求如下: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拟派施工现场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
(3)业绩要求:至少具备3项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与本项目类似的业绩佐证材料(业绩佐证材料:有效的施工或劳务分包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投标人需要提供三年内(2020年至今)类似工程9%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5)投标人需要提供近一年的审计报告书(需出具审计报告书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人员专业证书扫描件)或财务情况和交易的财务资料;
3.2信誉要求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施工现场负责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施工现场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确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近三年内(2020年01月0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在备案,以“(https://cg.95306.cn/)”备案截图为准。
3.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本项目禁止任何形式的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在项目实施时,若供应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责任和义务,出现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等情形时,采购人将立即终止合同,同时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将由各责任方对采购人进行连带赔偿并消除不良影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0月19日至2023年10月23日,每日9时起至16时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获取。
4.2谈判文件售价500元/标段/供应商,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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